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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卖通卖家向德国销售商品 需符合德国EPR制度要求
发表时间:2022-04-05     阅读次数:     字体:【

4月5日消息,速卖通平台近日发布公告,生产者责任延伸(EPR)的合规要求,已在欧盟国家陆续执行。自德国柏林时间2022年7月1日0时(东1区)起,卖家通过全球速卖通向德国销售商品,需要确认卖家商品是否符合德国的EPR制度的要求。

据悉,当卖家商品销售至德国,涉及下图3个类别的商品或有关废料,需要遵循EPR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包装合规要求,包含商品自带包装和物流包材,经营实物商品的卖家都需注册包装;如果店铺销售含有电池的电气与电子设备商品,电气与电子设备、电池都需注册。

据了解,由于德国政策要求,不支持平台代理商家完成合规申报,需要商家自行完成,并将合规资质编号提供给全球速卖通平台。申报通常需要30-60个自然日,卖家需尽快启动申报准备工作。

申报方法上,卖家可以登录德国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注册账户信息后,根据售德商品所对应的品类,完成申报并获取EPR的资质申报编号。不过,卖家申报时使用的公司,与店铺所对应的公司要保持一致。

除此之外,卖家也可以自行联系外部的第三方机构代理完成EPR的合规申报。通过搜索引擎搜索“德国EPR申报”等关键词,可以查找到这类代理机构的信息。

速卖通表示,在与第三方代理机构合作时,第三方代理机构所提供业务及费用以其具体规定为准,由于卖家或者第三方机构原因,导致的未能及时、正确的完成申报,及合作中产生的纠纷和风险不由速卖通承担。

据悉,向速卖通提交资质的方法上,卖家需要以店铺为单位,向速卖通提交EPR合规资质编号,全球速卖通将审核该编号是否真实有效。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店铺通过全球速卖通向德国销售EPR法规适用的商品(含商品有关废料,如包装),没有在合规期前向全球速卖通提供这些 EPR 商品分类对应的有效唯一识别码,或者由于店铺提交的信息不准确原因导致未通过审核。速卖通将有法定义务停售卖家在生产者责任延伸适用的商品分类下的不符合要求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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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柏纳

转自链接:https://www.dsb.cn/1819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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